宫卿

在大润发杀鱼的佛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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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铁虫】以爱之名(ABO设定)(一)

又一个新坑,普通人无能力,ABO设定

alpha铁,Omega虫,复合梗。

写了那么多沙雕段子开始画风转正(当然失败可能性比较大)

除了结尾是he其他都不能保证。

灵感来自于那首歌,真的很适合铁虫,有一种少年时的欢喜最后籍籍而终的感觉。(我知道有别的太太写过但还是忍不住动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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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将青春翻涌成他,也曾指尖弹出盛夏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 

 

  上午十点一刻,飞机准时落在甘乃迪国际机场,瘦弱的少年穿着宽大的白T带着灰色的鸭舌帽,纤细的胳膊摇曳在过于宽松的袖管里,一个人拖着二十四寸的箱子往前走。目的明确的穿过大门,没有过多的张望,他知道没有人会来接他。

 

  呼吸着阔别多年的空气,帕克坐在出租车上忍不住扒着窗户看沿途已经改变许多的风景。近乡情怯,这是他站在熟悉的房门前唯一能想到的词语。

 

  不同于五年前那个不顾一切冲动的小孩,把钥匙插进锁孔的时候手指都在颤抖。

 

  “梅,”

 

  手中的水杯无声滑落,在地上砸出破碎的响声。梅看着失踪了五年的帕克,一时间不知道该骂他还是该亲他,只是站在原地颤动着嘴唇,眼泪扑簌扑簌的滑落。

 

  帕克突然的慌乱起来,一开始积攒好的勇气就那样被击散,手忙脚乱的丢下箱子又手忙脚乱的替梅擦眼泪,最后的结局倒成了两个人抱在一起痛哭。

 

  “五年了,你去哪了你,你这个臭小子。”

 

  梅把帕克从自己怀里拉开,看着他丝毫没有变壮的身体,手腕上突出的骨节,手扬到半空中,放下来时却只是揽着他的后背再一次把他狠狠按到自己怀里。

 

  这个让人担心的臭小子,终于舍得回来了。

 

  “梅,我回来了。”

 

  埋在梅的发间,淡淡的发香蹭着他的鼻尖,帕克安抚似的拍拍她的后背,对她也对自己说:我回来了。

 

  五年了,也该对过去做个告别。

 

  梅想问帕克这五年去了哪,但看他的样子是不愿意说的,帕克从小就爱藏着心事,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,总是乖得让人心疼。能让帕克不声不响消失五年的事,她不应该再去问,去撕开他的伤,他既然回来了,就代表放下了。看着低头吃饭的帕克,梅抹了抹眼角,叫他慢点吃。

 

  “虽然梅姨你做饭不好吃,但我还是挺怀念的。”

 

  “死小子,你要说离家出走是因为我做饭难吃我现在就把你赶出去。”

 

  “梅我错了!梅!”

 

  帕克大叫着去拨梅放在他耳朵上的手,其实他们两个都没有用太多的力气,但这个时候适合缓和一下那种压抑沉重的气氛。假装什么都没发生,一个不说,一个不问,把五年的空档当做一个长途旅游。这样最好。

 

  他的房间布局一直没有变,他还以为梅早就把它改成杂物间堆满废纸了呢。帕克摸着以前买的书,那本被他翻皱了的《追风筝的人》,突然觉得有点傻。

 

  “为你,千千万万遍。”

 

   可是最终不还是错过了。

 

  帕克笑着把那本书塞回去,少年心思总是那样的带着冒傻气的浪漫,喜欢为了一句话去把一整本书翻来覆去。书里面总是能够找到我们的影子,但我们却不总是书中的样子。

 

  也许自己的笔记扉页还写着那个人的名字,也许他的海报还贴在书桌后边,也许他的评语还留在自己叠的整整齐齐的试卷上。但那都不重要了,帕克放弃了翻自己的回忆,躺倒在自己的床上,悲哀的发现这五年来他并没有长高多少。 

 

  托尼.史塔克。

 

  这是贯穿了他整个青春的人的名字。

 

  提到托尼.史塔克,全纽约包括全美国都知道。他是天才,是富豪,也是花花公子,无论是商业杂志还是娱乐报刊,他都是头条的常客。无数人梦想和他有一夜情,去体验一下史塔克大厦顶楼的风光。

 

  梅曾三令五申拿着托尼做版面的报纸告诫他要远离这种人,记得当时自己是笑着说这辈子都不可能认识他的。贫民区的穷小子和富人区的有钱人怎么可能有交集。

 

  但老天就是喜欢跟人开玩笑,捉弄那些信誓旦旦的人好像很好玩。

 

  帕克摸了摸脖子后边那个里浅浅的疤痕,最终还是忍不住捂住了眼睛。

 

  别哭,你放下了。

 

  

 

  第二天的早餐桌上,帕克提出要出去找个工作,他已经二十一岁了,不应该在家饭来张口。梅想起他没有完成的中学学业,有点想劝他继续学习。

 

  “come on,你不是一直想考MIT么。”

  

  “别,我都五年没有拿过笔了。”

 

   帕克嚼着梅煎的比以前好太多的鸡蛋,想把这个话题含糊过去,十五岁的他是一门心思想考MIT,但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了。

 

  “那你想找个什么工作呢?”

 

  “我待会出去看看,我在外边也没有什么都不做。”

 

 “那你一直在外边打工?”

 

  “.......”

 

  谈话突然再次变得沉默,帕克叼着面包就站起来匆忙出了门。梅知道他在回避,在抱他的时候她摸到了他后劲的伤。帕克摘除了他的腺体。

 

  这是什么原因?梅觉得一个才二十的少年就摘掉了腺体一定是疯了,究竟出了什么事才能这个样子。

 

  帕克漫无目的的晃在街上,十字路口的三明治店换成了一家卖宠物的,玻璃里的那只蓝眼睛波斯猫让他忍不住停下脚步看了它好久。再往前走,是一家糖果店,老板换人了,但里面还是卖着如彩虹一般的糖果,在门口就能闻到甜甜的香味。街道尽头是一家书店,装修风格有点像哈利波特里边对角巷那的书店那样,他当初一半打工攒的钱都送到了这里。

 

  最后帕克找了个甜点店的工作,一边打杂一边学习制作甜点。

 

  吃甜的东西能让心情变好,你知道的,kid。

 

  甜点店里的装修风格浪漫中带点小清新,淡粉色的墙壁上贴满了浅色的花朵,天花板上拉了许多星星一般的小灯,老板说这家店是为了他爱人开的,他就是靠酥皮小点心和手工饼干追到了她,现在已经有了一个五岁大的女儿。老板得意的抱着女儿和新员工炫耀,被老板娘敲了一记脑瓜,嘴里怪他都成年旧事了还提,嘴角却是上翘的。

 

  “哥哥好。”

 

  亚麻色短发的小姑娘一点不认生的和帕克打招呼,帕克蹲下身摸了摸她的头。布有小雀斑的脸笑起来可爱极了,帕克也跟着笑弯了眼睛。

 

  “你好,我叫彼得.帕克。”

 

  “你好,我叫珍妮.温切尔。”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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